王黎轩,男,汉族,1964年12月15日出生,大学专科文化,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。
民事代理、企业法律顾问。
1979年9月至1981年7月,在云南省来宾煤矿子弟校高中部学习;
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,在云南省能源技术学院矿山机电专业学习;
1986年5月,在云南省煤炭工业厅全面质量管理及标准质量管理学习班学习结业,获优秀学员;
1999年自考取得云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;
2005年10月,获国家司法资格C证。
1983年7月至1993年3月:在云南省来宾煤矿工作,历任技术员,标准计量及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,标准计量管理办公室主任;
1993年3月1日因交通事故伤残退休;
1996年3月至1997年5月:宣威市精诚律师事务所主任秘书兼会计;
1997年5月至2000年3月:创办宣威市意达咨询服务所,任主任;
2001年3月至2002年,在昆明云南磊山法律事务所做法律工作者;
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在曲靖云南靖明律师事务所实习执业;
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在曲靖云南靖明律师事务所执业;
2007年8月至2009年9月在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执业;
2009年9月至2014年5月在云南红云律师事务所执业;
2014年5月至2018年9月在云南滇东北(曲靖)律师事务所执业;
2018年9月至今在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执业。
截至2018年11月,执业12年来共接待法律咨询1000人次,办理刑事案件30余件,民事案件200件。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均获有一定收获。 十二年来,前后担任过10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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