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发兴,男,生于一九六二年六月。中共党员。现任昭通市律师协会理事,巧家法学会理事,中共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党委第七支部支部书记,云南滇东北(巧家)律师事务所主任。
执业主要方向为刑事辩护,合同及侵权纠纷,政府、企业法律顾问。
二00五年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,大学本科学历。
一九八一年六月参加工作,一九八一年至二00二年期间在行政及事业单位工作,任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务员。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前积累了深厚的工作阅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。二00三年七月起在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,二0一四年六月转所至云南滇东北(巧家)律师事务所任负责人至今。
执业律师首先应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。保持清醒的头脑,不迷失方向。然后要加强学习,不断补充和更新专业知识,把握各类法律规定变化和深化运用的脉络。占据制高点,才不会掉队落伍。实务中办理案件不应单纯以成败论得失。既要对当事人负责,更要忠于法律。要讲求经济效益,也要注重社会效益。一个成熟的律师一定要有社会责任感,懂得感恩和回报社会。切记不能做有违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事。
执业十五年以来,先后参与过巧家李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主犯何某某的辩护,震惊全国的巧家“5.12”爆炸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案,巧家县茂租坪子铜矿有限公司、巧家县半脊煤矿有限公司、巧家县金塘乡大宝厂铅锌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、资产重组、及合伙纠纷案件等重大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,提供法律意见。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当事人预期的处理后果,得到当事人和相关部门的认可和肯定。
云南滇东北(巧家)律师事务所,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一百余件,援助未成年人及困难群众二百余人,进社区宣讲和普及法律知识六至十次,受众五千余人次。
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十余件,援助未成年人及困难群众二十余人。每年进社区宣讲和普及法律知识二至三次,受众一千余人次。到贫困乡村开展法律精准扶贫活动一至二次,针对困难群体面对面进行法律帮扶和法律援助。帮扶困难群众六十余人次。每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三百余人次,免费代书法律文书五十余件。帮助困难群体。承担社会责任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,履行服务社会职责。为促进本地区的法律服务,化解矛盾纠纷,尽了一己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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