喻永伦,男,汉族、1980年01月19日出生,中共预备党员,大学本科文化,现任云南滇东北(大关)律师事务所主任。
刑事辩护、民事代理、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。
2002年9月至2006年7月,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学习。
2006年08月至2008年12月: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任代理书记员;
2009年01月至2014年04月:在威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作;
2014年05月至2015年06月:在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工作;
2015年07月至今:在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工作任专职律师。
截至2018年11月,执业4年来共接待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,办理刑事案件60余件,民事案件300余件。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均获得了丰收。
四年来,前后担任过20家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。现为威信县林业局、威信县运政管理分局、威信县双河乡人民政府等国家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;
2017年5月,代理的张X等人贩卖毒品一案,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梦16年有期徒刑,再次代理被告人张梦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本辩护人观点,改判张梦有期徒刑8年;
在威信县林凤中学教师张XX与威信县岩上煤矿合伙纠纷一案中,经威信县人民法院两次判决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次判决张正荣败诉,2018年1月,代理张正荣向昭通市中级人民再次提起上诉,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张正荣胜诉;
2018年07月,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郭XX犯“妨害公务罪”和“运输毒品罪”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作为被告人郭XX的辩护人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人不构成“运输毒品罪”辩护意见,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本辩护人辩护意见,认定被告人不构成“运输毒品罪”;
2018年11月,一审无辩护人的廖XX等人贩卖毒品一案,威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廖XX15年6个月有期徒刑,作为被告人廖XX的二审辩护人上诉至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,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本辩护人观点,对本案发回重审。
Copyright @ 2021 . All rights reserved.备案号:滇ICP备19005833号-2